网络视听新媒体综合监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
(第一包、第二包、第三包、第四包)
公开招标公告
1. 项目编号:11000024210200096601-xm001
项目代理编号:hczb-2024-zb1586
2.项目名称:网络视听新媒体综合监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
3.项目总预算金额:¥3085.556472万元
4.采购需求:
包号 | 包名称 | 包金额(万元) | 备注 |
第一包 | 数据底座及系统集成建设 | 613.71 | 软件部分预算金额:547.5万元; 系统集成部分预算金额:66.21万元。 |
第二包 | 审核中台及智能运维建设 | 342.3 | 软件购置预算金额:220万元;软件开发预算金额122.3万元。 |
第三包 | 网络视听业务功能建设 | 500.95 | 无 |
第四包 | 舆情业务功能建设 | 192.725 | 无 |
5.合同履行期限:
第一包: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,完成购置软件交货;合同签订后180个自然日内,完成软件研发、测试、部署、调试等各项工作。
第二包: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,完成购置软件交货;合同签订后180个自然日内,完成软件研发、测试、部署、调试等各项工作。
第三包:合同签订后180个自然日内,完成软件研发、测试、部署、调试等各项工作。
第四包:合同签订后180个自然日内,完成软件研发、测试、部署、调试等各项工作。
6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2.1 中小企业政策:
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。
□本项目专门面向 □中小 □小微企业 采购。即: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/小微企业制造、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/小微企业承接。
□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对于预留份额,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、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。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: / 。
2.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:无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3.1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;
3.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:
■否
□是,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、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,不得作为承接主体;
3.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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